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9.12.08. 交路字第1095015387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09 年 12 月 08 日

要旨

公告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公路路線

主旨

公告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公路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起點自省道台82線約8K+155,即台 82線高架橋起點與其平面側車道交會處客東銜接鄉道嘉45線止 。路線名稱為朴子永和~鹿草馬稠後,總里程為6.245公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09.12.08. 交路字第1095015387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08 日發布,要旨:公告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公路路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