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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9.12.08. 交路字第1095015387號公告

會議日期 109 年 12 月 08 日

要旨

公告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公路路線

主旨

公告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公路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新增嘉義縣鄉道嘉45-1線,起點自省道台82線約8K+155,即台 82線高架橋起點與其平面側車道交會處客東銜接鄉道嘉45線止 。路線名稱為朴子永和~鹿草馬稠後,總里程為6.24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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