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8.11.05. 交航字第10850141211號令
要旨
訂定「『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計晝書」等申請書表
主旨
訂定「『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計晝書」等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訂定「『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計晝書」等申請書表
訂定「『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計晝書」等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交通部 108.11.05. …」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