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8.08.06. 交航字第10850101921號公告
要旨
公告交通部委任中央氣象局執行本部主管氣象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及監督管理等相關事項
主旨
公告本部委任中央氣象局執行本部主管氣象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撤銷或廢止許可及監督管理等相關事項。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3條第3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依據「財團法人法」第 3條第 3項規定,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撤 銷或廢止許可及監督管理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 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民間團體、法人或個人辦理。 二、有關本部主管氣象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及監督管 理等相關事項,委任中央氣象局執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