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航港局 106.01.23. 航港字第1061810024號公告
要旨
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
主旨
訂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並 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訂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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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
訂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並 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訂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 。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