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05.03.24. 場管字第1055005750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發文日期 105 年 03 月 24 日

要旨

辦「為改善松山機場國門意象取得入口處私有土地案」第2次公聽會

主旨

舉辦「為改善松山機場國門意象取得入口處私有土地案」第 2次公 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其施行細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舉辦「為改善松山機場國門意象取得入口處私有土地案 」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5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三、地點:本局第二辦公室一樓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340之 16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本局或會議主持人得終 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05.03.24. 場管字第10550057501號公告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民國 105 年 03 月 24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