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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3.10.13. 交路字第1038600551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03 年 10 月 13 日

要旨

修正「省道快速公路通車路段範圍表」

主旨

修正「省道快速公路通車路段範圍表」。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二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省道快速公路通車路段範圍表」(如附件)。 二、省道台84線東西向快速公路北門玉井北門交流道至學甲交流道路段 (Ok+000~8k+640)已於103年9月27日下午5時開放通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03.10.13. 交路字第1038600551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03 年 10 月 13 日發布,要旨:修正「省道快速公路通車路段範圍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