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院 101.09.28. 院臺經字第1010055981號公告
主旨
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十二條第六項。 公告事項: 一、如主旨。 二、附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 表」 1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十二條第六項。 公告事項: 一、如主旨。 二、附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 表」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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