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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院 97.03.07. 院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

發文機關 行政院發文日期 97 年 03 月 07 日

主旨

公告省道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調整改行 與縣道185線24K+ 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 有路段解編改為地方道路。 依據:公路法第 4條。 公告事項: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改行與縣道 1 85線24K+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有路 段解編為地方道路;調整後線路線名稱不變, 仍為屏東-知本,里程調整為 130.997公里( 短鏈 0.218公里)。(行政院 97.03.07. 院 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行政院 97.03.07. 院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由行政院於民國 97 年 03 月 07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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