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95.01.04. 交路字第0九四00六七三九七號函
主旨
關於 貴局函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 1 第 1項規定是否包括「裝載建築物拆除廢棄物」乙 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94年12月23日路監交字第0941008164號函。
二、查本案高雄區監理所處罰管轄之「非砂石車輛載運廢土方(附載運水泥塊)」之案件,既經貴局彙繳相關機關一致認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1第 1項之適用,本部贊同援引上開規定裁罰,惟相關類似案件,仍依貴局所提視個案具體事實認定之原則辦理。(交通部 95.01.04. 交路字第0九四00六七三九七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