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7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86.12.30. 臺財保字第八六一四0一九三一號、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九七號會銜發布

會議日期 86 年 12 月 30 日

要旨

汽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主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定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 日施行,汽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 險;另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前已依公路法 第六十五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者, 其新、舊制保險契約轉換方式詳參附件。

說明

奉行政院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臺八十六財字第四0四九八號令及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爰依法公告。(財政部86.12.30. 臺財保字第八六一四0一九三一號、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九七號會銜發布)附件:

┌─────────────────┬─────┐│新 舊 保 險 單 銜 接 方 法│備 註│├─────────────────┼─────┤│一、舊制保單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配│一、新制:││ 合新制施行,一律自動變更按新制│係依八十五││ 規定辦理。 │年十二月二││二、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到期之│十七日總統││ 舊制保單,於保單到期前應辦理續│令公布「強││ 保,並補繳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制汽車責任││ 至到期日之新、舊制保費之差額,│保險法」,││ 其應補繳之保險費按日比例計算之│行政院八十││ 。 │六年十月二││三、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到期之│十二日令定││ 舊制保單,應於八十七年一月一日│於民國八十││ 至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七年一月一││ 年內辦理退保重新出單,並應補繳│日起施行之││ 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至重新出單│「強制汽車││ 之新、舊制保費差額,其應補繳之│責任保險」││ 保險費按日比例計算之。 │。 ││四、辦理重新出單,均應出一年期保單│二、舊制:││ 。 │係指公路法││ │第六十五條││ │規定投保之││ │「強制汽車││ │第三人責任││ │保險」。 │└─────────────────┴─────┘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財政部86.12.30. 臺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