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79.7.30.交路字第0二二八四0號函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79 年 07 月 30 日

要旨

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有效,煞車失靈致肇事傷人,應由監 理或警察機關處理?

主旨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前應注意煞車等詳細檢查有效,如違反上揭規定肇事致人受傷,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處罰,並由警察機關處罰。若本案汽車所有人對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靈活有效,仍准駕駛人使用者,則係違反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自應依違又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辦。(交通部79.7.30.交路字第0二二八四0號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79.7.30.交路字第0二二八四0號函由交通部於民國 79 年 07 月 30 日發布,要旨: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有效,煞車失靈致肇事傷人,應由監 理或警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