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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路政司75.4.1.路監字第0三00五號函

會議日期 75 年 04 月 01 日

要旨

解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經通知 查驗或註銷,無法送達者應如何辦理?

主旨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經通知查驗或註銷,無法送達者,同意以登報公告催辦或註銷方式辦理。(交通部路政司75.4.1. 路監字第0三00五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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