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70.12.30. 臺財稅字第四0八三五號函
要旨
劃線機非屬應稅汽車範圍
主旨
××有限公司進口劃線機乙部,售予××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供噴劃道路標線之用,業經交通部路政司路臺70監字第0九二八六號函證明其非屬汽車範圍,而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三條所稱之動力機械,依照規定應准予免徵貨物稅。(財政部70.12.30. 臺財稅字第四0八三五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劃線機非屬應稅汽車範圍
××有限公司進口劃線機乙部,售予××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供噴劃道路標線之用,業經交通部路政司路臺70監字第0九二八六號函證明其非屬汽車範圍,而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三條所稱之動力機械,依照規定應准予免徵貨物稅。(財政部70.12.30. 臺財稅字第四0八三五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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