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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路政司 70.01.06. 路臺(69)監字第10071號函(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交通部路政司發文日期 70 年 01 月 06 日

要旨

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於停車時向外開啟車門未注意行人車輛致兩車受損無人受傷如何處罰

主旨

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二條第一四款,於停車時向外開啟車門未注意行人車輛而致兩車均受損,無人受傷,同意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處罰。

〔依交通部 103.09.12. 交路字第 1030022256號函發布,自103年9月12日停止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路政司 70.01.06. 路臺(69)監字第10071號函(停止適用)由交通部路政司於民國 70 年 01 月 06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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