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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路政司69.6.13.路臺監字第0四四四一號函

發文機關 交通部路政司發文日期 69 年 06 月 13 日

要旨

使用小客車普通駕駛執照,可否駕駛六輪併裝車,如肇事 致人死亡,該駕駛執照應否吊銷乙案

主旨

使用小客車普通駕駛執照,不能駕駛非法大型六輪併裝車,如其違規駕駛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應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部路政司69.6.13.路臺監字第0四四四一號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路政司69.6.13.路臺監字第0四四四一號函由交通部路政司於民國 69 年 06 月 13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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