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路政司66.10.11.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
要旨
聯鎖裝置之規定如何?
主旨
安全規定七九條十一項五款及八十一條四款所稱之「聯鎖裝置」及固定聯結,係指全長在二十呎以上之貨櫃(包括二十呎、三五呎、四十呎貨櫃)而言,五呎或十呎貨櫃體無聯鎖裝置,得依一般裝載規定「捆紮牢固」等辦理,但櫃體不得伸出車外。(交通部路政司66.10.11. 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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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鎖裝置之規定如何?
安全規定七九條十一項五款及八十一條四款所稱之「聯鎖裝置」及固定聯結,係指全長在二十呎以上之貨櫃(包括二十呎、三五呎、四十呎貨櫃)而言,五呎或十呎貨櫃體無聯鎖裝置,得依一般裝載規定「捆紮牢固」等辦理,但櫃體不得伸出車外。(交通部路政司66.10.11. 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