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路政司66.10.11.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

發文機關 交通部路政司發文日期 66 年 10 月 11 日

要旨

聯鎖裝置之規定如何?

主旨

安全規定七九條十一項五款及八十一條四款所稱之「聯鎖裝置」及固定聯結,係指全長在二十呎以上之貨櫃(包括二十呎、三五呎、四十呎貨櫃)而言,五呎或十呎貨櫃體無聯鎖裝置,得依一般裝載規定「捆紮牢固」等辦理,但櫃體不得伸出車外。(交通部路政司66.10.11. 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路政司66.10.11.路臺字第一二五八號函由交通部路政司於民國 66 年 10 月 11 日發布,要旨:聯鎖裝置之規定如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