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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健保審字第1150671562號(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腦室腹腔引流系統」計 12 次功能類別之支 付標準。)

會議日期 115 年 06 月 12 日

要旨

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腦室腹腔引流系統」計 12 次功能類別之支 付標準。

主旨

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腦室腹腔引流系統」計 12 次功能類別之支付標準。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1 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支付標準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健保特材品項查詢/公告特材品項表/115 年度,請自行擷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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