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健保醫字第1140128810號(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部分診療項目,)
要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
衛生福利部 114 年 12 月 29 日衛部保字第 1141260560 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