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附記(二)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要旨
有關「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附記(二)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容
主旨:有關「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附記(二)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貴部114年7月30日衛部秘字第1140132287號函。二、所詢疑義,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依旨揭一覽表附記(二)為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就加帳金額,考量執行契約變更或加減價程序前,須先確認適用該一覽表之何項次,參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規定,以採購金額作為累加之依據。正本:衛生福利部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陳 金 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