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其門檻金額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
要旨
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其門檻金額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
內容
主旨: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其門檻金額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GPA委員會1996年3月5日GPA第1號決議附件三(GPA/1 ANNEX 3),GPA締約國應將其開放清單中以特別提款權(SDR)所載之門檻金額換算為該國貨幣並通知委員會,該門檻金額自新年度1月1日起維持固定2年不變。二、我國2023年至2024年門檻金額換算結果如附件,業循程序辦理通知GPA委員會,其效期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正本: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大陸委員會、勞動部、文化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數位發展部、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空中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臺灣銀行、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中央警察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主任委員室、顏副主任委員室、秘書處、企劃處、資訊推動小組(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