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本會研擬之「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修正草案對照表1份,請於108年8月9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
要旨
檢送本會研擬之「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修正草案對照表1份,請於108年8月9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研擬之「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修正草案對照表1份,請於108年8月9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區公所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室會組、本會企劃處(網站)((均含附件)抄本: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