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會議日期 105 年 09 月 26 日

要旨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內容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檢送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區公所副本: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各建築師公會、各技師公會、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臺灣中小型營造業協會、社團法人臺灣營造工程協會(以上均含附件,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布告欄、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宏 謀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