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際公務機票及國內旅館住宿之採購
要旨
國際公務機票及國內旅館住宿之採購
內容
主旨:有關貴部建議辦理國際公務機票及國內旅館住宿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乙節,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部103年3月4日文秘字第1033005425號函。二、機關人員以個人名義自理採購公務機票及旅館住宿,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報支,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行政院主計處(已改制為行政院主計總處)90年1月12日台90處會三字第00442號函已有釋例(公開於本會網站)。三、機關人員以個人名義辦理旨揭採購,目前民間網路資源甚為普遍、便捷,建議自行上網查詢、比較,訂購符合需要及規定者。正本:文化部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陳 希 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