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19日研修「高級中等學校制定及採購學生校服注意事項」會議紀錄
要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19日研修「高級中等學校制定及採購學生校服注意事項」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 102年3月19日研商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制定及採購學生校服注意事項」會議紀錄1份,請依會議決議辦理,請查照。正本:汪委員清雨、鄭委員瓊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立陽明高級中學、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中市明台高級中學、嘉義縣私立協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國立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臺中市私立明道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有限責任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有限責任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有限責任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有限責任南投縣私立同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教育部法制處、教育部秘書處、本署視察室、韓簡任視察春樹、許簡任視察陣興、秘書室、主計室、學務校安組學輔科,學務校安組衛生科、原民特教組、高中職組實習私校科副本:本署黃副署長新發辦公室、本署國會聯絡室、本署高中職組中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