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3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請妥適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會議日期 102 年 02 月 26 日

要旨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請妥適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內容

主旨:為避免得標廠商因專業承攬能力不足,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政府採購法」第36條第2項規定:「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第6條規定:「工程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殊採購:一、興建構造物,地面高度超過五十公尺或地面樓層超過十五層者。二、興建構造物,單一跨徑在五十公尺以上者……」;第8條規定:「採購金額在下列金額以上者,為巨額採購:一、工程採購,為新台幣二億元。……」;第13條規定:「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是以,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請依上開規定妥適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由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廠商參與投標,以避免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二、經調閱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及標案管理系統資料庫,各機關於98年至101年辦理橋梁工程符合巨額或特殊採購條件者共計79案,其中依前項規定於招標文件訂定特定資格者計37案,比率約46.8%,另執行過程中關於工程品質與進度差異情形,統計分析如下:(一)訂定特定資格與未訂定特定資格者,其工程查核成績甲等以上比率分別為83.3%及51.6%,差異達31.7%。(二)訂定特定資格與未訂定特定資格者,其因廠商承攬能力不足,影響工程進度之比率分別為21.6%及35.7%,差異達14.1%。(三)未訂定特定資格者,有3件工程因承攬廠商能力不足等因素,導致工程終止契約,需重新辦理發包作業。(四)綜上,特殊或巨額採購未妥適訂定特定資格,確實造成工程品質與進度之明顯差異。三、爰此,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應考量投標廠商承攬能力,如因未妥適訂定特定資格,致無履約能力廠商得標而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者,得依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包括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處置。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工程管理處主任委員 陳振川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工程採購,…」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