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機關辦理採購,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卻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屬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情形。
要旨
機關辦理採購,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卻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屬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情形。
內容
機關辦理採購,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卻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屬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情形。正本:刊登行政院公報副本: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機關辦理採購,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卻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屬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情形。
機關辦理採購,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卻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屬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情形。正本:刊登行政院公報副本: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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