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
要旨
檢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
內容
主旨:檢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請就 貴管公共建設研擬措施加速推動,以提升執行能量及效率,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辦。說明:一、為因應國內景氣遭受國際經濟風暴影響之嚴峻情勢,行政院研提「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業獲立法院審查通過,預定98~101年間4年投資5000億元,短期內可有效活絡國內經濟,長期則強化未來競爭潛力體質,而這些公共工程基礎建設能否快速有效投入市場,政府與民間的執行能量及效率為其成敗的關鍵。二、本會研訂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已提報院長98年1月23日召開之研商「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提升公共工程執行能量及效率」會議及98年2月19日行政院第3132次會議准予備查有案。方案內容包含:調整工程計畫審議機制、善用發包策略、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流標廢標之因應措施、砂石土方因應機制、停工解約之處理方式及加速爭議處理機能。正本: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財政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立故宮博物院、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主計處、本會企劃處、技術處、促參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