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九十二年度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統計及公開辦理情形資料乙份,請 查照並依說明二辦理。
要旨
檢送九十二年度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統計及公開辦理情形資料乙份,請 查照並依說明二辦理。
內容
主旨:檢送九十二年度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統計及公開辦理情形資料乙份,請 查照並依說明二辦理。說明: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辦理。二、本會依各機關傳輸至本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決標資料,統計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及其公開辦理情形如附件,請轉知所屬鄉鎮市區公所,對於公開比率達九十%以上之機關,請確實查核有無漏報案件後敘獎有功人員,至於公開比率欠佳之機關,請檢討改善。正本: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台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議會副本: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法務部政風司、本會秘書處(以上均含附件)、企劃處(網站)、政府採購公報(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