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招標、投標及契約範本
要旨
招標、投標及契約範本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擬具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投標須知範本」、「投標標價清單範本」及「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如附件,請 參考。說明:前揭範本電腦檔另存於本會資訊網站(網址WWW.PCC.GOV.TW),並將隨時更新。 貴機關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正本:國民大會、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審計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政府、臺灣省臺北縣政府、臺灣省桃園縣政府、臺灣省新竹縣政府、臺灣省苗栗縣政府、臺灣省臺中縣政府、臺灣省南投縣政府、臺灣省彰化縣政府、臺灣省雲林縣政府、臺灣省嘉義縣政府、臺灣省臺南縣政府、臺灣省高雄縣政府、臺灣省屏東縣政府、臺灣省臺東縣政府、臺灣省花蓮縣政府、臺灣省宜蘭縣政府、臺灣省澎湖縣政府、臺灣省基隆市政府、臺灣省新竹市政府、臺灣省臺中市政府、臺灣省嘉義市政府、臺灣省臺南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臺北美僑商會、臺北歐僑商會、國際工程協會副本:本會秘書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註:1.「投標須知範本」本會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九一)工程企字第九一○二○五八七號函修正. 2.「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九一)工程企字第九一00二三八三號令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