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灣省政府及前所屬各廳處會原訂定之行政規定(如要點、須知、注意事項等),溯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要旨
台灣省政府及前所屬各廳處會原訂定之行政規定(如要點、須知、注意事項等),溯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內容
主旨:本府及前所屬各廳處會原訂定之行政規定(如要點、須知、注意事項等),溯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敬請查照。說明:依本府八十八年七月五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辦理。正本:各縣市政府、本府各組、室、會副本:臺灣省諮議會 主席 趙守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