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灣鐵路管理局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台北機廠、松山油漆廠土地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案」適用政府採購法案
要旨
臺灣鐵路管理局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台北機廠、松山油漆廠土地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案」適用政府採購法案
內容
註:本函業經本會90.07.03(九十)工程企字第90021116號函釋停止適用主旨:貴局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台北機廠、松山油漆廠土地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案」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 復 貴局八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八十八鐵貨開字第一三九八三號函。二、 貴局「台北機廠、松山油漆廠土地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案」依相關都市計畫法規規定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其委託對象之選取,不必適用政府採購法。正本:臺灣鐵路管理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