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請釋示政府採購法之九項議題
要旨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請釋示政府採購法之九項議題
內容
主旨:貴局函請釋示政府採購法之九項議題,答復如附件,請 查照。說明:復 貴局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八十九)高鐵局四字第○九七一六號函。正本: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林 能 白註: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其中第15條第2項已有修正,另原條文第59條第1項已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