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資訊傳輸作業方式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日期 89 年 02 月 03 日

要旨

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資訊傳輸作業方式疑義

內容

主旨:貴局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資訊傳輸作業方式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局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八九)駒馳字第○五八○號函。二、來函說明二,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之招標公告日,為刊登於駐在地政府之採購公報或當地報紙之日。三、來函說明三, 貴局駐國外機構依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辦理美國軍售購案者,其須依本法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傳送之資料,為該機構與美軍簽訂軍售購案之資料。正本:國防部採購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蔡 兆 陽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資訊傳輸作業方式疑義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 89 年 02 月 03 日發布,要旨: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資訊傳輸作業方式疑義,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