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執行疑義
要旨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執行疑義
內容
主旨:有關 貴公司函詢「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公司八十九年二月二日(89)士電機電字第0201號函。二、旨揭條款所稱「總標價」,如為總價決標方式,指投標廠商之總標價;如為單價決標方式,指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採購總額,或廠商所報單價與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採購量之乘積。如有疑問,請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正本: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