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疑義

會議日期 88 年 06 月 28 日

要旨

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疑義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之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會八十八年六月十日(八八)公貳字第八八O一一六一-OO四號函。 二、 關於來函說明二,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所稱「同樣市場條件」,包括採購標的之交易數量、時間、區域、押標金、保證金、付款、保固及逾期違約金等商業條件,市場供需變化亦得列入考慮。故來函說明二、所列三種類型,招標機關均不得有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之主張。三、 關於來函說明三,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之適用,其情形為「同樣市場條件」,廠商無此情形時,不得以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為由,對其後所有招標之機關主張不予降價。正本: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刪除第59條第1項。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疑義」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