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前辦理徵選作業,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要旨
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前辦理徵選作業,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內容
主旨:貴局於本(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辦理政令宣導廣播節目徵選,招標文件並未限制廠商具政黨或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者不得參與投標,基於對依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信賴利益之保護,本案後續程序無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之適用,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局八十八年七月八日(八八)建內二字第一O八七一號函。正本:行政院新聞局副本:本會法規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