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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約請學者專家編纂(譯)或審查各類書籍之稿費,得否免除議價程序

發文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日期 88 年 11 月 04 日

要旨

約請學者專家編纂(譯)或審查各類書籍之稿費,得否免除議價程序

內容

主旨:有關 貴館約請學者專家編纂(譯)或審查各類書籍,其稿費依「國立編譯館各項稿費支付金額及依據標準表」辦理者,得以所定金額簽約。其採限制性招標之議價方式辦理者,價格以外之程序仍不得免除。復請查照。說明:復 貴館八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88)國文社字第二九一一號函。正本:國立編譯館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約請學者專家編纂(譯)或審查各類書籍之稿費,得否免除議價程序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 88 年 11 月 04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