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車行車記錄器維修採購案之執行疑義
要旨
公車行車記錄器維修採購案之執行疑義
內容
主旨:貴處公車行車記錄器維修採購案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處八十八年九月十八日高車機字第三五五八號函。二、 前揭行車記錄器之維修,每部記錄器損壞之零件或不盡相同,但均在記錄器之組成範圍之內,如以每日委外檢修費用計算所應適用之招標方式,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正本: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車行車記錄器維修採購案之執行疑義
主旨:貴處公車行車記錄器維修採購案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處八十八年九月十八日高車機字第三五五八號函。二、 前揭行車記錄器之維修,每部記錄器損壞之零件或不盡相同,但均在記錄器之組成範圍之內,如以每日委外檢修費用計算所應適用之招標方式,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正本: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