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鐵指定裝卸人台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為裝卸人,並委其辦理客車之清潔工作,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要旨
台鐵指定裝卸人台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為裝卸人,並委其辦理客車之清潔工作,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內容
主旨:貴局指定裝卸人台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為裝卸人,並委其辦理客車之清潔工作,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復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局八十八年八月四日八十八鐵材採字第○二○八八七號函。二、 經查依鐵路法第七十四條訂定之鐵路運送規則第六十九條規定,貨物裝卸分由鐵路負責裝卸或託運人、貨物所有人負責裝卸,其中由託運人或貨物所有人負責裝卸之貨物,其裝卸工作應由鐵路或鐵路指定之裝卸人代為辦理。 貴局依前揭規定指定台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為裝卸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至於委託該公司辦理其他鐵路裝卸業務及客車清潔勞務,應適用本法。正本: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