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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職權委任由其他機關代辦,其委託對象之選定,與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日期 88 年 07 月 06 日

要旨

依職權委任由其他機關代辦,其委託對象之選定,與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內容

主旨:貴局依職權逕行將主管之部分度量衡業務委由各縣市政府代辦,其委託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說明:覆 貴局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標檢(八十八)七字第14678號函。正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依職權委任由其他機關代辦,其委託對象之選定,與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 88 年 07 月 06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