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要求投標商提供無退票記錄文件是否違反本法事宜
要旨
要求投標商提供無退票記錄文件是否違反本法事宜
內容
附件:如說明二主旨:關於非屬特殊或巨額之採購,如依實際需要,有規定投標廠商須提供「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之必要,且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者,尚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虞。復請 查照。說明:1.復 貴處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八七物貿字第一七二三三號函。 2.檢附本會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尚在研訂中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草案)」乙份供參。 正本:臺灣省政府物資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