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6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50512

會議日期 115 年 05 月 12 日

要旨

一、由於我國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各會員體必須保護其他所有會員體國民之著作,因此外國歌曲如屬WTO會員國民之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併請參考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4條規定)…

令函要旨

一、由於我國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各會員體必須保護其他所有會員體國民之著作,因此外國歌曲如屬WTO會員國民之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併請參考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4條規定),任何人如欲利用,除有本法第44條到第65條規定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先予說明。

二、復按我國音樂著作集管團體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現為「國際藝創家聯會(CISAC)」旗下之會員,與其他CISAC會員之外國著作權集管團體相互簽有授權協議,於所屬國家或區域辦理對外授權彼此管理範圍之音樂著作,亦即MÜST可以代表上述國家之集管團體在我國進行著作權之授權,包括美國的BMI等簽訂互惠協定之姐妹會會員所管理之著作在內。

三、所詢美國BMI會員之歌曲在台灣地區如何獲得使用報酬之分配等?建議您逕洽MÜST(電話:(02)2511-0869)瞭解。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就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15051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