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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41016

發文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文日期 114 年 10 月 16 日

要旨

一、依我國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所以聖修伯里(1900-1944)創作之《小王子》原始小說及圖文,在著作權部分,依上述規定,因作者過世已逾50年,超過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在我…

令函要旨

一、依我國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所以聖修伯里(1900-1944)創作之《小王子》原始小說及圖文,在著作權部分,依上述規定,因作者過世已逾50年,超過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在我國已成為公共財,在不侵害著作人格權的情形下,任何人在我國境內均得自由利用(本局電子郵件1130312c說明一參照)。

二、至所詢法國小王子官方表示使用小王子圖像需要授權方可使用,是否涉及商標權之問題,本局於前揭電子郵件1130312c之說明二亦有說明,敬請參考。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電子郵件1141016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 114 年 10 月 16 日發布,要旨:一、依我國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原則上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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