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40822

會議日期 114 年 08 月 22 日

要旨

有關您欲申請著作權登記一事,答復如下:

令函要旨

有關您欲申請著作權登記一事,答復如下:

一、中國大陸與我國均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各會員體必須保護其他所有會員體國民之著作,因此大陸地區人民之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又因著作權保護係採「屬地主義」,因此您的著作欲在我國受保護,應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先予說明。

二、我國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故您的電腦程式(軟件)著作如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之創作高度)二項要件,自創作完成時起即享有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無須向本局申請著作權登記或註冊。

三、又因著作人對其權利之存在須自負舉證責任,故建議著作人保留創作過程或其他與權利有關事項之資料,以作為確保自身權利之依據,詳請參考本局網站之「著作人舉證責任及方法」之說明。另著作權係屬私權,個案創作之內容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14082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