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40415

會議日期 114 年 04 月 15 日

要旨

一、影片如具有「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視聽著作」。所詢貴公司使用YouTube網站之嵌入功能將影片連結至官網供使用者觀看等情,是否涉及本法之利用行為一事,如貴公司係單…

令函要旨

一、影片如具有「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視聽著作」。所詢貴公司使用YouTube網站之嵌入功能將影片連結至官網供使用者觀看等情,是否涉及本法之利用行為一事,如貴公司係單純於官網中以「嵌入」方式分享YouTube影片,即透過超連結技術,於自身網頁窗格連結、顯示他人影片內容供使用者瀏覽,而未將影片內容重製、公開傳輸於官網,則不會涉及著作利用行為,無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惟若明知連結之網站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而仍透過超連結方式提供公眾,則有可能成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人公開傳輸權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恐需負共同侵權責任,請參考本局電子郵件1100813b、1111111b號函釋。

二、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個案利用方式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就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140415」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