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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20808

發文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文日期 102 年 08 月 08 日

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詢問著作權相關問題,回復如下:一、著作財產權的授權,基本上是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間之私契約行為,雙方得根據契約自由原則,洽商授權的內容及條件。而授權契約訂定後,利用人之利用行為如逾越契約授權範圍,除涉及民事上違約,並且有可能構…

令函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詢問著作權相關問題,回復如下:一、著作財產權的授權,基本上是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間之私契約行為,雙方得根據契約自由原則,洽商授權的內容及條件。而授權契約訂定後,利用人之利用行為如逾越契約授權範圍,除涉及民事上違約,並且有可能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而需負相關民、刑事責任。二、來信所述圖書館擬開放退休教職員遠端使用電子資源(包含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等),是否已逾越授權範圍,仍應視圖書館與各該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契約是否仍在授權使用的範圍內決定,如有疑義,建請貴館先行洽詢契約相對人釐清之,避免逾越授權範圍而造成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電子郵件1020808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 102 年 08 月 08 日發布,要旨:有關 您的來信詢問著作權相關問題,回復如下:一、著作財產權的…,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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