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1)內著字第8111467號
要旨
台端函詢著作權相關問題一案,請 查照。說明:一、覆 台端八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函。二、台端前揭函稱「版權」一詞,經查著作權法及其施行細則並無「版權」一詞之規定,台端所詢「版權」是否為著作權?尚欠明確,合先指明。三、按「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
令函要旨
台端函詢著作權相關問題一案,請 查照。說明:一、覆 台端八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函。二、台端前揭函稱「版權」一詞,經查著作權法及其施行細則並無「版權」一詞之規定,台端所詢「版權」是否為著作權?尚欠明確,合先指明。三、按「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不適用之」著作權法第六十條著有明文。所詢「購買之錄影帶是否需要每一家授權契約書同意之下始得出租、營利」一節,請參酌上開條文辦理。四、檢送著作權法及其施行細則一份,請參考;至所詢「著作權問題解答之專書」,本部刻正整理中,俟整理編印完竣後即分送各界參考,屆時再行函送 台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