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解釋自法規生效之日有其適用

會議日期 61 年 08 月 02 日

要旨

行政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解釋自法規生效之日有其適用

函釋全文

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解釋,應以法條固有之效力為其範圍,自法律生效之日有其適用。惟解釋令發布前已確定之行政處分所持見解縱與解釋令不符,除經上級行政機關對該特定處分明白糾正者外,亦不受解釋令影響而變更;但經行政訴訟判決確定之處分,行政機關不得再為變更,以維持行政處分已確定之法律秩序。(行政院61/06/26台財第6282號令、財政部61/08/02台財稅第36510號令)

編註

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行政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解釋自…」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