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因重整經法院裁定免償還之債務免列為收益
要旨
因重整經法院裁定免償還之債務免列為收益
函釋全文
公司因重整而免予償還債權人之債務部分,經取具法院裁定書者,得免列為收益處理。(財政部93/02/10台財稅字第0930450978號令)
編註
則次:25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因重整經法院裁定免償還之債務免列為收益
公司因重整而免予償還債權人之債務部分,經取具法院裁定書者,得免列為收益處理。(財政部93/02/10台財稅字第0930450978號令)
則次:25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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