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3臺港指數股票型基金相互掛牌交易之課稅規定
要旨
3臺港指數股票型基金相互掛牌交易之課稅規定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所得稅法第4條之1第8則)(財政部賦稅署98/04/16台稅一發字第09804022810號函)
編註
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三章個人基本稅額之計算 版本:一一四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3臺港指數股票型基金相互掛牌交易之課稅規定
(本文參閱所得稅法第4條之1第8則)(財政部賦稅署98/04/16台稅一發字第09804022810號函)
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三章個人基本稅額之計算 版本:一一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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